寫小説最重要的是不說明——用文字打造人物情境氛圍,以對話推進情節,把這些堆砌成想像中的屋宇或世界,並有意義的留白,讓人走進,自行體會。這對我而言完全是另一種挑戰,我太習慣深掘、拆穿與描述,寫小說就成散文病。
回想自己很享受的故事,是順口得欲罷不能,最後有種有所得又似無所得、或似懂非懂的朦朧不清,讓人回味沉醉;以及不斷被奇異美麗的詞組戳中,或有所共鳴,忍不住在內心與角色擊掌。希望自己也能寫出這樣的故事。
不過經過這次的練習,讀小説時不再只是感覺,同時也會思考這個故事製作方式,無法再當個純粹的讀者,有些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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